最新助聽器補助流程與補助金額  
 ▋補助對象- 設籍申請所在地;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 領有戶籍所在地核換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 符合輔具補助基準表之補助對象規定者。
 
 ▋評估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經聽力師出具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9】
 - 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9】。
 
   助聽器補助申請流程 
   ▋步驟 1:申請補助核定公文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身分證
 - 印章
 - 身心障礙證明
 - 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9】
 - 中/低收戶證明 (無則免附)
 - 委託辦理者須檢附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步驟 2:購買助聽器輔具
 審核通過後,可至睿聲助聽器全國門市驗配及選購。
   ▋步驟 3:申請助聽器補助款
 檢附應備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補助款。 應備文件
- 輔具補助核銷請款書
 - 審核通過核定公文
 - 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25】
 - 核定公文日起6個月內購買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 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影本 / 領據
 - 存款簿封面影本
 - 印章
 - 委託辦理者須檢附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助聽器補助金額 
 
 
 
  助聽器補助相關規定 - 同側助聽器各項次於最低使用年限內僅能擇一申請。
 - 聽力損失認定基準為氣導聽力檢查頻率500Hz、1,000Hz、2,000Hz及4,000Hz之平均閾值。
 - 【助聽器-簡易型、中階型、進階型】補助單位為1只設備(單耳)。
 - 【助聽器-雙對側傳聲型】補助單位為1組設備,視為雙耳補助。
 - 保固書並應載明產品規格(含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型號、序號、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含年、月、日)、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服務電話,並應提供有效日期內中央主管機關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及其他必要資訊。
 - 雙耳聽力損失經評估符合補助2只設備者,得同時或分別申請,均共計為補助1項次。
 - 已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該耳不得申請。
 - 申請【助聽器-中階型、進階型、雙對側傳聲型】補助者應於助聽器配戴屆滿1個月後至3個月內,由符合評估規定之專業人員出具效益驗證報告(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25】)始予補助。
 - 再度申請【助聽器-簡易型】不需評估。
 - 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
 
  推薦進階型助聽器  
 
 ▋資料來源 ▋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
 ➤衛生福利部社會家庭署
 ➤以上相關規定若有變更,請參考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發布之辦法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