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損朋友必讀!助聽器補助如何申請?

2020-04-06 | 聽力小百科

只要符合助聽器補助申請資格、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後,就能申請「助聽器補助」了。

而且依照使用者年齡、經濟狀況、以及購買機型的不同,也有不同的補助金額哦!


  • 使用者須於申請地設籍且居住六個月以上。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申請助聽器需具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診斷並證明已無法醫學治療改善者。
  • 經鑑定醫院鑑定且診斷需要配戴助聽器者。
  • 最後要注意,各縣市社會局發佈之辦法可能不盡相同,如「需設籍居住6個月以上」等規定
  •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 戶口名簿影本。
  • 指定醫院診斷需要配戴助聽器者之診斷證明書(三個月內)。
  • 助聽器購買發票(三個月內有效,發票買受人須為申請人,並註明地址)。


輔具項目按標準表之規定,若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書、評估建議書、檢測合格證明書者,請先經醫師診斷、治療師評估建議後,依其建議事項購買,並於購買輔具後,再經治療師檢測開立檢測合格證明書; 內政部2012年7月11日頒定 身心障礙者輔具基準表 節錄 助聽器補助內容如下:
  • 18歲以下或25歲以下,國內日間部在學學生:單耳最高補助 20,000元,雙耳最高補助40,000元。
  • 初次申請時年滿 65歲以上者,補助額度以B款標準為限。
  • 助聽器每三年可申請一次補助,12歲以下可以兩年申請一次補助。
  • 已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該耳不得申請助聽器補助,但電子耳耗材依各縣市規定辦理補助。
  • 以上以各縣市實際辦理情形為主,如有更動,以修正後之法規條文為準。


步驟ㄧ、到指定醫院或輔具中心申請聽力評估

到政府指定之鑑定醫院或輔具中心申請評估,通過評估後由醫院開立「9號輔具評估報告書」
 

步驟二、到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填寫「助聽器輔具申請書及繳交輔具評估報告書」

三個月內,攜帶前項「輔具評估報告書」及「診斷證明書」,到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局填寫申請「助聽器補助書」。待社會局核定使用者可否購買(約7~14天),並核發「核定函」予申請人後,才可前往助聽器公司購買助聽器。

步驟三、購買助聽器後,送交資料至公所覆核

使用者收到「同意補助核定函」後一個月內,檢附購買「核定函影本」、「助聽器發票」、「助聽器保固書」,送交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局複核。

**申請/符合C款要注意:覆核資料要多加「輔具評估報告書(25號)」,帶著購買的助聽器回指定鑑定醫院申請評估即可。

如果複核通過,約一個月左右補助款將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

再次提醒您,助聽器每3年可申請一次補助,12歲以下每2年可申請一次補助,千萬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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